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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(信息中心)工作人员守则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2-06-13浏览次数:149

一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忠诚图书馆(信息中心)事业,努力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事业,培养“四有”新人,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。

    二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根据业务规范和工作细则的要求,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,不断探索,不断创新,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
    三、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钻研图书情报学理论和业务,掌握现代化技术,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,文化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。

    四、遵纪守法,认真执行学校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按时上、下班,不迟到、早退。

    五、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有事有病向馆领导请假,同时办理请假手续。

    六、工作期间要尽职尽责。不得在工作时间下棋,打扑克、织毛衣、吃零食,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
    七、不得在馆内公共场所及阅览室吸烟。

    八、阅览室及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开放接待读者。其它部门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,业务工作规范,差错率低。

九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,牢固树立“读者第一”“服务至上”的观念。对读者既要主动热情服务,又要坚持原则,及时制止各种不良行为。不准与读者吵架、斗殴。

   十、讲文明礼貌,做到衣着整洁,仪容端正,语言文明,举止大方,工作人员要团结友爱,不得捕风捉影,造谣生事,在同事间制造矛盾。本馆人员之间不得发生吵架、斗殴事件。

   十一、工作上要服从馆领导及部主任的安排调度,积极配合工作。

   十二、不得擅自使用馆内网络计算机玩游戏、随意拷贝,更改数据或观看、下载淫秽,反动内容。

   十三、爱护书刊和其它公共财产,注意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避免工作中因失职而发生差错或事故,经集体和国家造成财产损失。

   十四、不得违纪馆内借阅制度,私自将书刊带出馆外。